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福建一公务员涉受贿被捕 律师指控检察院非法拘禁

央广网北京8月10日消息(记者王逸群)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有媒体报道称,福建漳州市漳浦县的人民检察院,被指借当地纪委的名义,拘禁当地干部,且非法取证。

事情源起2015年5月22号,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林耀德被从单位带走,之后不知去向。6天后,林耀德被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受贿。今年7月1号,该案件开庭审理。

7月12号,该案延期审理。被告林耀德的家属和律师通过社交网络“曝光”称,在该案中,漳浦县检察院个别人员,涉嫌冒用当地纪委的名义办案,对林耀德实施非法拘禁,并非法取证,最终导致林耀德屈打成招。对此,林耀德家属已经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对漳浦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的举报材料。家属的指控是否有足够证据支持?背后真相如何?当地有关部门又是如何回应的?

今年7月1日,林耀德涉嫌受贿一案在漳浦县法院开庭审理。依据被告家属提供的一份庭审录音,林耀德在庭审中称,2015年5月22号“事发”当天上午,他正在采矿点现场工作,期间接到漳浦县国土局监察室主任许剑勇电话,说检察院有人找他核实一件事,让他马上回单位。林耀德表示,自己回到单位后,就被检察院的两名法警夹在中间,乘车带往了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的一间讯问室。林耀德的爱人柯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丈夫被带走之后的六天时间,家属们都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或者消息:“5月22号中午,他们国土局一个干部给我来电话说,看到我老公林耀德被检察院人带走,之后就没有音讯了。”

6天之后也就是当月28号,“失踪”的林耀德终于有了消息。林耀德家属多方打听得知,林耀德已经因涉嫌受贿被移送到县看守所。林耀德家人及律师告诉记者,他们经过调查认为,漳浦县检察院个别人涉嫌冒用纪委名义办案,对林耀德实施了非法拘禁,并非法取证。家属和律师已经向有关部门提交举报材料。林耀德的代理律师迟夙生提出了质疑,检察院检察人员不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案,违反刑事诉讼法,采取非法拘禁。

林耀德的家属如此指控的证据是什么?有媒体报道称,漳浦县检察院表示林耀德被带走的前5天,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组织调查,最后一天移交至检察院。而庭审录音显示,林耀德在接受询问时表示“自己22号被县检察院带走,到28号一直被拘禁在县检察院内,并且还受到了刑讯逼供,从未见到过纪委的人。林耀德律师告诉记者,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庭审当天调取播放了检察院的一小段监控视频,视频显示林耀德的精神状态十分不理想,代理律师迟夙生称,林耀德从椅子上站起来时,“腿耷拉在椅子上”,“不过血,肿的”,走路蹒跚。

此外,媒体曝光的一份漳浦县检察院向法庭提供的“移送函件”显示,该函件并非漳浦县纪委所开,而是该县纪委驻国土局纪检组盖的章。家属认为,是检察院以县纪委的名义,对林耀德进行了“非法拘禁”。而林耀德的律师迟夙生称,这种函不能作为纪委移交案件的证据。同时,上述移交函里也没有任何一个检察院或者纪检部门的人在文书上签名,这样的文书是无效的。迟夙生给漳浦纪检书记写信发函,要求对方说明一下纪委是怎么办案的,“刘军就保持沉默了,我就懂了。”

事实是否如此?林耀德是否受到了非法拘禁?面对种种疑问,记者昨天多次致电当地检察院以及县纪委希望得到求证,但是电话无法接通。之后,记者联系了漳浦县委宣传部并且提交了采访函。对方表示,将尽快联络有关部门,截止到发稿前记者尚未得到有效回应。